中院受理破案13起 化解债务十二亿
金融危机以来,河南省焦作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司法为民为宗旨,充分发挥职能作用,积极稳妥开展破产案件审理工作。基本实现了“企业问题稳妥解决、职工利益有效维护、闲置资产最大盘活、社会矛盾逐步化解”的工作目标。
零八年底以来,焦作市企业申请破产案件数量快速增加,法院压力空前加大。面对严峻形式,焦作中院从“保增长、保民生、保稳定”的大局出发,紧急采取多项措施,确保破产企业安全“着陆”。为加强对破产审判工作的监督和指导,焦作中院成立了审理企业破产案件工作领导小组和专职合议庭,定期召开党组会和审委会,专门研究部署破产案件的个案审理工作,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和新问题及时开展调查研究,制定对策,统一执法思想、统一把握政策尺度,找出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最佳结合点,确保企业破产案件的正常审理。
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焦作中院紧紧依靠当地党委、政府,积极与政府各职能部门协调,慎重做好 企业破产中的稳定工作,在政策、法规允许的范围内,最大限度地为职工办实事,解决实际困难。对涉及政府职责、职权范围内的问题,积极向党委、政府汇报,寻求支持和协助,保证破产工作的顺利进行。如在解决上市公司——鑫安科技股份公司的问题时,焦作中院按照市委市政府提出的“确保稳定、依法进行、妥善安置”的要求,稳妥处理了一系列棘手问题,为鑫安科技化解5.7亿元的债务,使七十四家债权人、八千多个小股民平稳过渡,企业职工也得到了妥善安置。此举在确保社会稳定的同时,成功地促进了企业的改制重组工作的顺利开展,为本地区的经济健康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
在案件进入法院前,焦作中院坚持从严掌握破产案件的受理条件,切实把好立案关,尽量把一些复杂、棘手的问题解决在破产宣告之前,避免给审理过程留下隐患。一是严格审查是否符合受理条件,即审查企业的资产状况,注意审查的破产企业是否真正具备法人资格,注重企业破产的实际效果,充分考虑社会承受能力。二是对于涉及社会群体性利益,容易引发事端,矛盾极易爆发性的问题,慎重受理。
截至目前,焦作中院共受理破产案件十三起,已审结五件,涉及破产企业资产总额达九点九亿余元,职工18400人,涉及债权人三百户。通过破产案件的审理为破产企业清收呆坏账七百一十二万元,化解债务十二亿元盘活破产企业财产1.14亿元,配合政府部门安置职工2023人,较好地解决了原企业拖欠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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