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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些农民工向谁讨要工资
这些农民工向谁讨要工资
青海新闻网讯 “今年3月份,我以3万元的价格贱卖了自己的两辆桑塔纳轿车,用这些钱给一部分农民工发了工资。可汪文革还欠我十八万多元的农民工工资,现在五十多名农民工天天跟着我讨要工资。我是他们的工头呀,得管他们吃饭,每天和他们睡在简易工棚里,快两个月了,我不敢回家……”9月3日,中国第四冶金建设公司兰州建业公司(以下简称四冶公司)工程负责人汪平焦急而无奈地说。讨要工资的农民工李某说:“我们给谁干了活儿,就向谁要工钱。少的被拖欠七八百元,多的四五万元,现在娃娃上大学了,等着用钱。”
2007年5月,青海东盛汽车贸易有限公司(简称东盛公司)在西宁经济技术开发区东川工业园区开建灰土挤密桩、土方开挖和回填等工程。甘肃中亚装饰工程有限公司青海项目部(简称中亚公司)将工程承包给了四冶公司。9月3日,记者在东盛公司财务部的电脑资料中看到,2007年10月至2008年7月,东盛公司付给中亚公司负责人汪文革294.98万元。东盛公司部门负责人陈新民说:“东盛公司和汪文革签了协议。这些已付款中包括四冶公司农民工的工资。”
四冶公司工程负责人汪平说:“中亚公司汪文革欠我们25.48万元。汪文革曾付给我们7万元,现在还欠18.48万元,我要用这些钱支付农民工的工资。东盛、中亚公司应该到园区管委会办理工程备案,交农民工保障金,但他们没这样做,这是违规建设。手续不清,东盛公司就把钱付给了中亚公司的汪文革,这也不符合行业规定。就算农民工保障金应由中亚公司交,东盛公司也有监督的责任和义务,但东盛公司不作为,是失职行为。现在我们根本找不到汪文革。汪文革和他的合伙人、办事员张立等都说东盛公司根本没付给中亚公司工程款。另外,完工后的验收资料全在我们四冶公司,我们没给中亚公司,东盛公司怎么能付给中亚公司工程款呢?这有疑点。”汪平、陈新民再次给汪文革打电话,对方关机。汪平再给中亚公司的张立打电话,对方坚称:“东盛公司没给过我们钱。”中亚公司在西宁城西区汇通大厦19楼的办公处已是人走室空。汪文革“蒸发”了。
对此纠纷,东川工业园区管委会不予受理。管委会清欠办的张先生说,东盛、中亚、四冶公司“未在青海省建设厅外省单位管理处办理任何进青手续。工程发包是东盛公司的行为,在管委会无手续。中亚、四冶公司之间签订的合同中,承包方式是包工包料,没有涉及农民工工资。双方是合同纠纷,应当诉诸法院”。
西宁市城东区劳动监察部门给四冶公司的答复也是不予受理,理由和园区管委会一样。城东区劳动监察部门工作人员说,按中亚、四冶双方签订合同的内容,纠纷点是工程款。对此,劳动监察部门没有管理权限。这名工作人员指出,既然当事方都无必要的手续,那怎么能在园区内开工建设呢?(作者:崔振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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