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债未追成,反而遭被告

阳江市政府拖欠5500万工程款长期不还,攀枝花路桥公司追债10年,钱没要到,自己反成被告,欠债一方称多给了2800万要攀枝花路桥公司退还。记者最近对这起蹊跷的事件进行了调查。
“阳江市政府拖欠我们的血汗钱10年不还。”日前,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总经理助理谭新说,虽然上访多次,但是依旧没有要回来拖欠已久的工程款。
2003年,应广东省阳江市政府之邀,四川攀枝花公路桥梁工程总公司修建阳江市境内阳闸线白沙至海陵岛大堤段的一级公路,并和阳江市开发建设投资总公司签订具体施工合同。历时两年,公路以1.275亿元造价修成,结算后至今,还有部分工程款拖欠未还,直至2004年底,本息达4500多万。
但出乎意料的是,2005年12月,阳江市开发建设投资集团公司一纸诉状将攀枝花路桥公司告上法庭,诉称该工程并非政府投资项目拖欠工程款。此后补诉,经阳江市审计局调查,阳江市一方非但不欠钱,还超付了2700万工程款,要攀枝花一方退还。
从上访讨债到对簿公堂,从被欠款清单的4500万到超付2700万的补诉,短短的22.05公里路建设工程前后蕴藏了逾7000万元的工程差价。“我们背井离乡两年,没想到竟修了一条伤心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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