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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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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讨8万元工程款,四处发传单“出卖身体器官”

零六年十月二日,2名男子顶着凛冽的寒风,在浑南地区某大街上四处散发传单,传单上醒目地标出心、肝、肺等器官的“转让”价格。原来他们因讨不到工钱,只好采取卖器官这种“特殊手段”讨薪。1名男子称,“工程完工后的四个月里,工程方负责人只支付了两万元工钱就不再露面了。“还剩下八点一万元,这可都是兄弟们的血汗钱哪!找了无数次,却连面也见不着人家。最后,人家的手机都停了。眼见天气越来越冷,工地那边也没有给钱的意思。我们找了很多部门,但都没能解决问题,迫不得已的情况下,我们才采取了‘特殊手段’。”
这是极端讨薪方式的另外一种。讨薪者也说这也是没有办法的办法,就是为了吸引别人注意,以便能抓住找到工头的线索。这里面有同样的问题,他们找了很多部门但都没能解决问题才迫不得已采取了这样的极端手段。所以,我们怎能还是简单地说一句“讨薪要采取正当渠道,否则采取极端方式的讨薪者不仅无益于讨回薪水,而且还会触犯法律,讨薪不成还要承担法律责任,这对他们来说得不偿失”?
类似的“悲剧”还有很 多,诸如民工讨薪遭遇保安追打等等,我想哪怕民工讨新的方式再出格,我们都不应该过多地指责他们,因为我们应该指责的、应该抨击的是那些导致这些出格行为的恶意欠薪者!他们才是一切悲剧的制造者!当然,我们政府部门更应该积极摸索出台相关政策,从源头上杜绝此类问题。讨薪的路,不好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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