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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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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债还是情债
东莞讨债中证网讯:48岁的韩某是东莞一家装潢公司的工程部经理。2008年,他与公司职工王某开始了情人关系。韩某瞒着自己的妻子,除以发工资的方式给付王某 3.4万元外,后又陆续给了她45万元,并花费4万元给她装修房子。韩某的婚外情被他的妻子唐某获悉后,韩某向妻子如实交代,他已经将共同积蓄给予了情人。唐某要求王某返还巨款,遭到拒绝。
2009年元月15日,唐某将王某告上了法庭,要求她归还49万元。然而王某却表示,自己的确和韩某有不正当关系,但在韩某夫妻关系存续期间,张某有权将自己的份额赠与他人。她作为韩某的职员,韩某给予钱款的大部分是工资和加班费,其中的一小部分则是为了公司工程的需要款项而用掉了。惠城区法院审理后认为,夫妻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所得的财产有共同支配权。王某对此判决不服,向东莞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今年2月,二中院驳回王某上诉。判决生效后,王某未履行49万元的还款义务。4月22日,唐某与东莞讨债公司达成协议后,向王某履行还款义务,王某称没有那么多钱。后经讨债公司清债员调解,双方同意各让一步。王某还给唐某45万元,王某需离开本市,从此与韩某断绝来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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