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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民工“讨薪”遭被喷液体中毒
二十余名来自中牟县张开镇小老营村的村民,到位于郑州市国基路与中州大道交叉口附近的河南郑柳工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讨要工钱时,遭遇不明刺激性液体喷洒,二十多人均不同程度中毒。
在省职工医院,农民工肖某告诉记者,二零零七年七月,他们加入本村村民肖九斤成立的工程队,为河南郑柳工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河南郑柳)盖库房。二零零八年六月完工后,对方迟迟不支付工程款。无奈,肖九斤将其告上法庭。今年五月十八日,郑州惠济区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河南郑柳支付肖九斤工程款334145元。说着,肖某拿出了法院判决书,证实了他的说法。
昨天上午他与同村二十余名村民来找河南郑柳讨要工程款,双方交涉无果后,发生了激烈争吵。其间,1名身着黄色T恤的男子手持一罐液体,喷向农民工。“被喷到的两个人当时就倒在地上了,我们站在后面的人也闻到了一阵刺鼻的气味,马上就出现了头晕、呕吐症状,紧接着有人倒在地上抽搐。”记者向病房内的八位中毒农民工询问,大家均表示有相同的不良反应。众人出现中毒反应后,他立即报警。昨天,另有十余名中毒农民工被送往省煤炭医院救治。肖某说,
记者联系到河南郑柳工程机械工程有限公司法人顾某,对方称正在外地出差,无法接受采访。随后,顾某的代理律师宋某给记者打来电话说,农民工中毒一事确实发生在河南郑柳公司,但喷洒不明液体的人并不是该公司员工。宋某表示,河南郑柳已就一审判决上诉,“按照法律程序我们有权等二审判决生效后再做处理”。
柳林派出所介入调查。1民警告诉记者,嫌疑人当时已趁乱逃离现场,身份目前不能确定。导致他们中毒的液体盛放在一“敌敌畏”药瓶中,具体成分需要鉴定。截止到昨晚八时记者发稿前,中毒农民工仍在医院治疗,目前体征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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