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好友借款十年半载不还,引发纠纷
中国讨债网为您带来最新消息:
零九年七月二十日,经过安乡法院执行法官近3个多小时的努力,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借款纠纷一案得以成功调解结案。这起长达十年的借款纠纷得以圆满解决是安乡法院执行局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结合执行工作实际,全面贯彻落实“清积”活动“调执结合、案结事了”的要求,追求法律效果与社会效果统一的有力体现。
申请人张某和被执行人杨某本是一对生意场上的好朋友。 一九九九年一月十七日,被执行人杨某向申请人张某借现金两万二千元做生意,约定次年七月十七日全部还清。由于自己经营不善生意亏本,到期后,杨某仅偿还了两千元,张某遂于二零零年十一月十六日向人民法院起诉。法院经审理查明后作出了湖南省安乡县人民法院(二零零)安民初字第七百四五号民事判决书,判令被执行人杨某于二零零一年五月三十日和二零零一年七月三十日分别偿还一万元,并约定从二零零一年一月十七日起按百分之一计息。判决生效后,被执行人杨某没有按期履行偿还义务,申请人张某于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由于被执行人杨某确无财产可供执行,申请人张某遂提出中止执行,现申请人张某查明被执行人杨某有能力履行偿还义务,遂又于二零零九年七月十五日依法向人民法院提出恢复执行。
承办法官面对这一情况,并没有简单地就案办案,而是召集双方当事人一起做工作,耐心地向双方阐述了调解所基于的法律和事实依据,并建议双方当事人应换位思考,多替对方着想。鉴于申请人张某与被执行人杨某两人的特殊关系,承办法官又向原告做了大量工作,建议其能否免去利息,同时也向被执行人说明,本金必须想办法偿还,否则法院将予以强制执行。经过承办法官近3个多小时的耐心劝说,双方当事人的思想疙瘩终于解开,达成和解协议,被执行人杨某当即表态一个月(即二零零九年八月二十八日)以内将两万元钱偿还给好朋友张某。至此,这起纠纷案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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