讨债网首页
广州.东莞.深圳:中证是专业合法的讨债公司!专业提供合法的讨债,追债,清债,收债,要债,催债 ,收账,讨账,追账等业务!是业内口碑最好的讨债公司!
依法维权 合法讨债
讨债投诉电话
400-6866-383
| 讨债名人 | 逃债伎俩 | 风险防范 | 个人债务 | 工商债务 | 建筑拖欠 | 金融债务 | 公司顾问
| 债权挂牌 | 网站律师 | 网站新闻 | 案例精选 | 讨债公告 | 法律法规 | 讨债指南 | 网站评论
 
讨债公司
公告栏  

广州.东莞.深圳:中证是专业合法的东莞讨债公司!专业提供合法的东莞讨债,东莞追债,东莞清 债,东莞收债,东莞收账等业务!是业内口碑最好的东莞讨债公司!
中证讨债网是中证(香港)征信商账管理国际集团公司旗下广州.东莞.深圳中证商业信息咨询公司的专业讨债公司 , 总部位于东莞旗峰路中侨大厦。在广州、深圳、上海、杭州、常州等地设有分支机构,是一家经国家工商总局注册并以合法手段从事专 业的债权、债务追收及信息咨询服务为主的综合机构。

我们本着信誉第一,拥有专业律师策划团队及大批经验丰富的追债人员,合法诚信追债,力度高,见效快,快速查找逃 债人,高效清收各种死债、赖债、三角债等。

多年来 , 为客户收回数以亿计的赖债、死债。深受客户的好评。 本公司将本着 " 诚实、守信、准确、快捷 ,合法" 的宗旨,恪守 " 诚信第一、保密第一、效率第一 " 的职业精神,不成功不收费,无需客户向我方提供前期费用。

 

案例精选
 种类之债
 “特定之债”与“种类之债”
 根据债的标的为标准所作的分类
 连带之债的效力
 连带之债成立的要件
 意定连带之债
 代理上的法定连带债务
 单一之债和多数人之债区分的意
讨债名人
 中国讨债训练第一人--刘宏程
 名人讨债语录
 美国专家谈如何防范商业风险
 孙武胜讨薪四绝招
 讨债训练第一人刘宏程谈追账
您的位置:最有实力的东莞讨债公司,广州追债公司,深圳收债公司,东莞收账公司,广州收数公司,深圳清债公司 > 网站新闻 > 正文
网站新闻  
东莞清溪清债—选择担保人还款 立据借款人无责


        东莞清溪清债调查所知:戴某向郭某借款190000元,2008年10月。双方约定借款时间为两个月,未约定借款利息。对此借款,戴某以自己的私房一套和车库作抵押,李某作为担保人,戴某出具的借款条上签了多次找李某催讨,借款到期后。李某一直未予偿还。同年十二月,戴某再次找李某催讨借款时,李某偿还戴某本金100000元,余下本金90000元,戴某与李某另外签订了还款协议书一份,两利率规范为月息二分;利息从 2009 年 3 月1日起按月支付。此协议签订后,人约定:余款于2009年6月30日前归还;从2008年12月31日起计算利息。李某又分多次偿还利息款共8100元,但其余本金及利息并无奈之下,未偿还。多次催讨未果;戴某将两人诉至法院,要求两戴某归还其本金及约定利息共计 110000 元,戴某与李某于 2008年12月签订还款协议书时,另查明。戴某并不知情。依照戴某与李某签订的还款协议约定,截至 2010年1月,李某应给付原告本息合计105300元。戴某在借款时以自己的但该抵押未到有关部门料理登记手续,私房和车库作为抵押。其抵押无效。郭某与戴某的债权债务关系明确;借款立据人虽为戴某,法院审理认为。但在还款过程中,戴某选择了找担保人还款的方式,且与担保人李某另外签订了一份还款协议书;此协议是郭协议约定有效;对戴某要求李某按照还款协议偿还债务的请求,应予以支持。据此,法院遂依法作出判决。

 

 


上一篇:东莞厚街讨债—欠债不还 法院判决强制偿还
下一篇:东莞常平追债—为讨八千元欠款不成怒搞砸酒席会场 债主赔偿
返回首页 公司简介 诚聘英才 法律声明 委托流程 热点新闻 公司顾问 金融债务 案例精选 风险防范 网站地图 联系我们   
讨债电话:(东莞)0769-23215555,(广州)020-66622073,(深圳)0755-61653073,(香港):00852-66782727 ,(澳门):00853-66186225 (讨债协助) 传真:0769-23215555-106    
Copyright (C) 2008-2010 All rights reserved. 广州.东莞.深圳中证讨债维权网 版权所有
本网版权属广州.东莞.深圳中怔讨债维权网所有,任何网站或机构、个人不得将本网内容用于商业用途如转载本网文字或图片等信息资料,均须注明: “转自中证讨债taozhai.org 东莞地址: 东莞市莞城区旗峰路162号中侨大厦B座1603室,广州地址:广州市天河北路559号太平洋大厦23楼D05室 , 深圳地址:深圳市罗湖区春风路桂都大厦六楼616室24小时讨债热线:400-6866-38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