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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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盗用信用卡透支消费 银行追讨债款
商家未经仔细审核信用卡签名,使盗用的信用卡透支消费成功。银行在向持卡人追讨透支钱款无果后,将持卡人以及商家一同告上法庭,要求共同归还透支钱款。日前,上海市黄浦区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商家上海宏图三胞电脑发展有限公司(简称“宏图三胞”)支付中国银行上海分行透支款及滞纳金15522.73元及相关利息,持卡人不承担责任。
高小姐系中国银行长城信用卡持卡人。零七年一月十七日下午,高小姐回家后发现家中被盗。盗贼在拿走少量现金的同时,还盗走了她未设密码的信用卡,后高小姐马上报警,并向银行办理了挂失手续。然而,就在高小姐挂失前半个小时,盗贼就用她的信用卡在宏图三胞刷卡透支消费了13776元,并在签购单签名栏处留有“王伟”的签名。银行在多次向高小姐催讨透支款无果后,将高小姐和宏图三胞一同告上法庭,要求他们共同支付透支款及滞纳金15522.73元和相关利息。根据上海市银行卡联网特约商户受理银行卡业务协议书规定,联网特约商户在受理信用卡支付业务时,必须确认持卡消费者为持卡人本人,若非本人应拒绝其持卡消费。
法院经审理认为,信用卡采用实名制,发卡银行在发出信用卡时记载有个人信息,信用卡正面以显著凸字注明持卡人汉语拼音注音的姓名,卡的背面留有持卡人可填写的空白的个人签名栏,发卡银行在发卡时为持卡人设置用于取现的密码。宏图三胞在接受信用卡业务时,应审查持卡消费者身份是否与信用卡上所记载的个人身份信息相一致,而宏图三胞在审核签名时未尽一般谨慎注意义务,其行为具有明显的过错,法院认为宏图三胞应承担民事责任,故依法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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