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讨债名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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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的特征
(一)合同是平等主体的当事人双方或多方实施的民事法律行为民法理论上的合同建立在当事人自愿协商基础上,因此,订立合同的主体在法律地位上必须是平等的,任何一方都不得将自己的意志强加给另一方,这是合同的基本特征。同时,平等主体在此基础上实施了旨在创设民事权利义务关系的法律行为。首先,合同行为是法律行为,具有合法性,任何违反法律规定的意思表示,即使当事人达成协议,亦不能发生合同的效力,同样不能受到法律的保护;其次,合同是通过有效的意思表示而成立的法律行为,在性质上不同于事实行为。例如无因管理、侵权行为等,虽然当事人之间也发生权利义务关系,但这些事实行为不以意思表示为要件,也不产生当事人预期的法律效果。(二)合同是当事人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合同不仅导致债权债务法律关系的产生,而且也成为债权债务法律关系变更和终止的原因。合同是以设立、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法律关系为目的和宗旨的,因此,当事人之间建立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是合同,变更或终止债权债务关系的协议也是合同。建立债权债务关系,是指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形成或产生债权债务关系;变更债权债务关系,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使原有的债权债务关系发生变化,形成新的债权债务关系;终止债权债务关系,则是当事人通过订立合同,消灭原有的债的法律关系。因此,无论当事人订立合同的目的是在于设立或变更或终止债的关系,只要当事人的协议成立并生效,就对当事人产生法律约束力,当事人就应该根据合同的规定行使权利,承担义务。(三)合同是体现当事人双方或多方意思表示一致的协议,首先,合同的成立要求必须有两个或两个以上当事人的意思表示。若只有单方当事人的意思表示,则不能构成合同,这是合同区别于单方法律行为的重要标志;其次,当事人之间的意思表示必须在内容上一致,即当事人在合同标的、数量、质量、价款、履行期限、履行地点和方式、违约责任、解决争议的方法等方面达成合意,才能成立合同,合同因此体现当事人的共同意志。http://www.taozhai.or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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